(綜合報道)
(星島日報 報道)美國 法院昨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通過將雷曼兄弟在美國物業及業務出售予英國 第三大銀行巴克萊,涉及作價為十五億四千萬美元 ,即一百二十億港元,較以往估計為細。
中大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認為,即使雷曼獲巴克萊購入,也未必保證債券持有人可以取回資金,因為公司破產出售所得資金,首先是由清盤人及政府獲得,剩下的才按比例及優先次序分給其他債權人。
根據會計業內人士指出,雷曼目前的債券之中,以高級債券收回部分投資的機會為高,但也只能收回六成至八成,即投資一百萬元只能收回六十萬元。目前內地銀行股直接持有雷曼債券達到六億八千五百萬美元,尚未計理財產品的相關雷曼債券。
次級債券或全數撇清
蘇偉文認為,香港投資者持有的迷你債券,不是直接由雷曼發行,而且債券價值其實要視乎信託人有否擁有相關的資產,因此索償而能追回資產的情況,與雷曼高級債券是兩回事。雷曼高級債券未只於「渣都無」,但次級而又無擔保的債券則接近要全數撇清。
巴克萊購入的雷曼資產,其實主要是雷曼位於紐約 曼哈頓的總部,以及位於新澤西的兩個數據中心,涉及價值共十二億九千萬美元,巴克萊原先是商討以十五億元購入該些物業,但經過估值及討價還價之後,最終調低交易價。另外,巴克萊也以二億五千萬元購入雷曼美國業務,交易能為雷曼九千名員工保留職位。 財經組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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